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研究所通用報考資格

報考資格
 
*一般生報考資格
獲有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或合於「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各研究所於簡章中另訂有報考資格之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

*甄試生報考資格
除需具備上述一般生的條件外:
(1)需大學畢業(含應屆),並且在校成績需達全班前10% ~ 30%(部分校所前50%即可)。
(2)部份學系要求相關科系始得報考,各校及各系所相關規定有不同的差異性,需參考各校甄試簡章。
獲有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或合於「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各研究所於簡章中另訂有報考資格之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

*在職生報考資格
除需具備上述一般生的條件外,至少需有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依各校所別不同,年資有不同規定,詳細請參考簡章〕;並取得現任機關出具之進修同意說明書。PS.年資大都計算至當年九月(註冊前滿即可)。
獲有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或合於「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各研究所於簡章中另訂有報考資格之附加規定者,須符合其規定。